药学院、环境与气候学院、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联合分党校关于举办第93期党员发展对象学习班的通知

发布单位: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 发布时间:2024-03-22

药学院、环境与气候学院、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

联合分党校关于举办第93期党员发展对象学习班的通知

 

各位党员发展对象

切实加强对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和教育,持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暨南大学委员会党校关于举办第93期党员发展对象学习班的通知》,结合学院党员发展工作实际,经研究,学院分党校决定举办第93期党员发展对象学习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党员发展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培训时间

20244月至5

 

三、培训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史学习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优秀共产党员事迹等

 

四、课程安排

学校党校办公室和学院联合分党校共同培训。学校党校安排2节全校公共必修课程,其他课程由学院联合分党校负责安排和组织,辅导课程3节,组织学员讨论学习3次。具体培训课程、培训时间和地点等请留意学院通知

 

五、培训心得要求

    学员要紧密结合培训课程内容和自身学习实际,于510日前向学院联合分党校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纸质版学习心得。

 

六、考试和结业

培训课程结束后,由学院联合分党校组织结业测试和评卷,测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达标,结业测试不安排补考。

学员结业测试成绩不达标或未达到培训课时要求的不予结业。

 

七、违纪处理

学员存在违反课堂纪律、测试舞弊、心得抄袭等违纪行为,取消其结业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在校期间参加党校学习资格。学习心得字数不达标的,退回培训记录本重写,并从退回日起1周内重新提交,逾时未交的,自动取消结业资格。

 

附件:

第93期党员发展对象学习班学员名单.xlsx

 

药学院、环境与气候学院、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联合分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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