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
2023年专项奖学金评选通知
为了全面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具备扎实数学基础、出色创新能力和合作精神,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世界公民和有为青年,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特设立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专项奖学金。学院专项奖学金旨在鼓励学生在勤奋学习的基础上,积极参加各类校园及社会实践活动,发挥个人特长,提高个人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与社会责任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现将2023年学院专项奖学金的申请与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 奖学金类别
学院专项奖学金包括卓越领导力奖学金、优秀学生骨干奖学金、学术新星奖学金、社会公益奖学金、特别表现奖学金及学术资助金。
序号 | 奖学金类别 | 设立目的 | 奖金额度 | 获奖人数 |
1 | 卓越领导力 奖学金 | 用于奖励在担任学生组织负责人期间表现出卓越领导力的学生。 | 2000元 | 不超过3人, 可空缺 |
2 | 优秀学生骨干 奖学金 | 用于奖励在学校、学院、班级等各类学生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 | 1000元 | 不超过10人, 可空缺 |
3 | 学术新星 奖学金 | 用于奖励在学术科研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 2000元 | 视科研成果评选,可空缺 |
4 | 社会公益 奖学金 | 用于奖励在社会公益、志愿者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 2000元 | 视公益表现评选,可空缺 |
5 | 特别表现 奖学金 | 用于奖励在德智体美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 | 1000元 | 视表现突出情况评选,可空缺 |
6 | 学术资助金 | 用于资助学生发表学术论文、申请发明专利、参加各种竞赛、会议等。 | / | / |
二、 奖学金评选原则
1. 评选时间范围:2022-2023学年
2. 学院正式注册的二年级以上全日制本科生。
3.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拥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坚持一个中国原则。
4.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5.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好学,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类校园及社会活动。
三、 奖学金参评条件
(一) 卓越领导力奖学金
1. 申请人2022-2023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2.8以上,综合测评总成绩在90分以上;
2. 担任院级及以上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满一年或担任校级以上大型活动的组织者,并在活动组织过程中展示出卓越的领导力。
(二) 优秀学生骨干奖学金
1. 申请人2022-2023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应达到2.5以上,综合测评总成绩达85分以上;
2. 担任校、院两级团组织、学生会干部,各班班委、团支委等满一年,任职期间工作表现突出;
3. 同等条件下,此奖项优先考虑未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
(三) 学术新星奖学金
1. 申请人2022-2023学年平均学分绩点需达2.5以上;
2. 申请人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学术竞赛:申请人参加校级及以上学术科技竞赛并获得奖项;
(2) 论文著作:申请人在学术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或公开发表、出版著作;
(3) 发明专利:申请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4) 项目课题:获得“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或“挑战杯”成功立项并结项,或者曾参与其他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与课题;
(5) 科技成果转化:申请人获得校级及以上支持进入创业孵化园,转让或授权专利、专有技术等科技成果。
(四) 社会公益奖学金
(1) 申请人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各种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2) 具有强烈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弘扬道德风尚、传播社会正能量。以身示范,带领他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或参与公益事业。
(3) 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五) 特别表现奖学金
(1) 申请人在德智体美等某一方面有突出特长和突出表现;
(2) 曾在校级及以上大型活动上表演,或参加校级及以上文体类比赛获奖。
(六) 学术资助金
(1) 申请人发表学术论文、申请发明专利、参加各种竞赛或者学术会议,希望获得资助;
(2) 资助金额根据论文、专利、竞赛、获奖的级别,视情况而定。
四、 奖学金申请方法
(一)1-5项奖学金
1. 申请专项奖学金类别中的第1-5项奖学金(即卓越领导力奖学金、优秀学生骨干奖学金、学术新星奖学金、社会公益奖学金、特别表现奖学金),需提交《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专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及与申请奖项有关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新闻报道、活动照片、获奖证书、志愿者服务证明、已发表的论文、已获批的专利等复印件。
2. 第1-5项奖学金每位学生每年最多可申请1个奖项,且同一奖项不可连续两年获得。“学术资助金”不受此限制。
(二) 学术资助金
1. 申请2023年学术资助金,需提交《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学术资助金申请表》(附件2)及需要资助的学术活动证明材料(已发表的论文、申请的发明专利、参加的竞赛报名通知或会议通知等复印件)。
2. 申请2024年学术资助金,请根据下一年度拟发表学术论文、申请发明专利、参加各种竞赛或者学术会议等计划,提交《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学术资助金申请表》(附件2),并附证明材料,进行提前立项备案。
3. 非评审期,学生如需申请或备案学术资助金,可以提交至学院307办公室学生事务部进行学术资助金申请。
五、 奖学金评选办法
1. 学院专项奖学金的评选流程包括学生申请、学院评审、获奖名单公示及奖学金发放四个阶段。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奖学金评定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2. 适用于第1-5项奖学金:申请截止后,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申请材料,确定进入复试学生名单,复试采用答辩方式,由答辩专家组评分选出。
3. 适用于学术资助金:申请截止后,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学院学术委员会对所有申请进行审核,根据申请人申请资助的学术活动情况及当年申请资助项目的数目择优资助。
4. 获奖名单确定后将在学院进行公示,对获奖名单有异议的学生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
5. 学院各项专项奖学金评选如无合适人选,可空缺。
六、奖学金的发放
1. 第1-5项奖学金将以现金形式通过银行转账发放至学生个人账户。
2. 学术资助金在批准的额度内采用实报实销的形式发放,请获奖学生妥善保存已发生费用的发票,具体报销材料及程序请咨询学院学生事务部。此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申请人发表论文的版面费、专利申请费、参加竞赛的报名费及差旅费、参加学术会议的会议注册费及差旅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不得报销与申请资助的学术活动无关的费用。如该项学术活动已获得学校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或挑战杯等项目立项资助,优先从学校资助经费中报销相关费用。所有报销的费用需符合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相关规定。
七、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1. 申请:申请人向综合管理办公室提交评审材料。申请时间:11月9日-11月15日。
2. 评审: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各项奖学金名额1:1.5的比例遴选进入复试答辩会的候选人。评审时间:11月16日-11月19日。
3. 公示:学院公示入选复试答辩会的候选人。公示时间:11月20日-11月22日
4. 答辩:入围候选人进行公开答辩,最终评选出2023年暨伯学院专项奖学金获得者(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5. 表彰:学院将进行公开表彰,为获奖学生颁发证书并发放奖学金。
八、评审材料与注意事项
1. 请按照第四项“奖学金申请办法”的材料提交要求准备申请表与证明材料。
2. 所有评审材料(申请表+证明材料)请在11月15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版交至学院小楼307办公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jbjixs@jnu.edu.cn,文件命名“姓名+年级专业班级+奖项”,逾期不予接收。
附件:1.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专项奖学金申请表.doc
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
2023年11月9日